需特别说明的问题
罹患“颈椎病、腰间盘突出症、椎管狭窄”的参保患者住院,确认病情必须行CT(计算机X线体层断层扫描)或MRI(核磁共振)检查认定。为此特作出如下说明:
1.为避免重复检查,减轻患者负担,从2016年3月17日起认同未经外院治疗,直接到本院住院的患者在7日内上级医院拍摄的MRI、CT、DR检查报告单,但发票不再入账;
2.凡已经在外院治疗的患者,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即便在规定期限内的,若住院治疗必须重新做MRI、CT、DR检查。
3.凡在我院门诊拍摄的CT、DR在15天内的,可以作为住院治疗的影像学诊断依据,但CT、DR发票不再入账;
4.凡住院期间的CT、DR检查费用按住院收费标准执行,直接记账,医保患者出院时按报销比例结算。因我院无MRI,若必须行MRI检查的可到外院检查,检查费用不再入账。
罹患“三瘫”需要康复的参保患者住院康复治疗,无须CT或MRI检查认定;但必须提供相关医院有效期内住院病历复印件进行认定。